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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晨昏的河堤上,時見光腳慢跑或快走的運動族,但似乎全是男性。連在家中不喜歡穿拖鞋,都曾被斥為野丫頭的我,真真羨煞那些大剌剌赤足搖擺過橋的漢子。我只有來到人稀的山中步道或石階,才敢稍稍解放一下,手提破涼鞋也理直氣壯。

   讓腳丫透氣並非想冒充天使或大仙,一來那是掙脫束縛的起碼象徵,再者如此才算真正的腳踏實地吧!當然也可以搬出堂皇的保健理論,其實更愛的是一種觸感。

 

   一片綠茵茵還沾著露珠兒的草地怎能不誘惑你呢?隔靴如何親密?那種輕撫還是呵癢的微刺蟻覺,會通電般即刻剔透週身。然而某天我在公園角落,正讓腳底呼吸的泥草芬精昇華至腦,一位老伯好心警告:有人因此遭血吸蟲之類的毒物侵滲。加上原本唯恐虐待小草的不安,這以後與「青青」綿綿廝磨的機遇就少了。

 

   那天女兒的朋友開車載我們到東北岸,欣見久違的海,金沙灣下車來,第一件事便是拋開拖鞋。當沙粒被踩陷,復從四周回流包覆雙足,浸沐於溫暖沙浴的腳,終於找回了原鄉,再任浪沫拍濯更是重返子宮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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